越南出臺成品油暫進再出和轉口貿易方式新規
據越南《勞動報》9月12日報道,9月9日,越財政部近日公布,自10月12日起,以暫進方式進口的成品油轉為國內銷售的比例超過總量10%的,超過部分須按《稅法》第42條第3款和第4款的d點規定的時限交稅。違反規定者,在履行各項稅務、財政義務后,要依法處罰稅務(如有)滯納金。經營者須遵守關于成品油質量檢查的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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