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農藥管理的內容有哪些?
進出口農藥管理是指國家農業(yè)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對進、出口用于預防、消滅或者控制危害農業(yè)、林業(yè)的病、蟲、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jié)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實施的管理。 主管部門:農業(yè)部 管理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列入事先知情同意程序(PIC)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 通關要求:進出口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的農藥(包括原藥、制劑或成品),進出口單位須向農業(yè)部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由農業(yè)部農藥檢定所簽發(fā)《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海關憑《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辦理驗放手續(xù)。 進出口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列入事先知情同意程序(PIC)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的農藥,進出口單位須向農業(yè)部提出申請。對進口的農藥,由農業(yè)部審批,農藥檢定所簽發(fā)《進口農藥登記證明》;對出口的農藥,農業(yè)部征得進口國主管部門同意后農藥檢定所簽發(fā)《出口農藥登記證明》。海關憑《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辦理驗放手續(xù)。 |